大家看到的這款徽章呈長方形條狀,金屬質地,紅底金邊,五個金色的“人民陪審員”大字熠熠生輝,與上邊的“小法徽”并排著。是不是很漂亮?
這是日前惠安法院為該院108名人民陪審員統一配發的人民陪審員專用徽章,小編先帶大家一睹為快!
據該院政治處林主任介紹,此款人民陪審員專用徽章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設計制作,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啟用。下行“福建”字樣標明人民陪審員的地域屬性。
人民陪審員開庭時,應將徽章佩戴在左胸前?;照路执笮煽?,人民陪審員在法庭參加案件陪審活動以及參加案件調解時,應當佩戴8公分專用徽章;除審判活動外,參加人大、政協“兩會”和其他集體活動、會議時,可以佩戴6公分裝用徽章。
人民陪審員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小小專用徽章,既承載著人民陪審員的職業榮譽感,更能增強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身份的認知與認同!
最早對人民陪審員制服徽章進行統一的應當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為該院的53名人民陪審員統一了服裝和胸牌,這在全市乃至全國的法院系統中還是第一家。該院設計的人民陪審員的服裝為藍黑色西服套裝,白色襯衣、深灰色領帶。胸牌紅底長方形,上寫金色“人民陪審員”字樣。
據了解,人民陪審員徽章圖案的外形取盾牌之形,代表著審判工作是維護公平和正義的一道屏障;徽章以藍色為主調,體現了法律思維的內斂與深沉;徽章的核心為天平與法典造型。天平,象征司法的公平與正義;法典,象征法律的理性與權威。天平四周由手的造型環繞而成:一方面采用五種不同的顏色,寓意人民陪審員來自五湖四海,體現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以“舉手表決”的形式引申人民陪審員行使審判權的方式,體現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民主性。
人民陪審員佩戴自己群體的徽章,不僅宣示了人民陪審員的司法身份,也使國家授予的司法權利和服務大眾的職業責任進一步形象化,有利于人民陪審員在代表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過程中,進一步增強尊榮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彰顯司法權威性。二是有利于發揮人民陪審員職能作用。當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主要集中于刑事、民商審判,今后還將逐步擴大到行政審判、信訪、執行等領域。在庭前調解、判后釋法和社區法庭工作中,沒有統一著裝的人民陪審員會給部分當事人造成身份識別上的困難。而人民陪審員通過佩戴統一制式徽章,不僅能夠增強當事人對人民陪審員身份的認知與認可,也使人民陪審員能夠更加便利和充分地履行職責。三是有利于彰顯人民陪審員良好形象。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進一步增強人民陪審員的能力素質,彰顯人民陪審員的良好形象,是提升人民陪審工作水平,推動法治建設的重要要求。
人民陪審員佩戴專用徽章,使他們能夠更加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當事人也可以直觀地監督人民陪審員言行,進一步規范參與司法活動,樹立公正司法形象,體現人民陪審員良好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