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法院政治部下發通知,要求全體工作人員于5月23日(周一)起更換夏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的通知》(法[2013]6號)明確了審判制服的規范著裝要求。今天,借著換裝季,法院制服廠家小編就為大家圖文介紹一下,審判制服,到底應該怎么穿?
總體要求
1.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
2.審判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審判制服不得與非審判服裝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3.著裝換季日期視各地季節、氣候、溫度變化情況,由各級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統一要求。
法院審判制服的正確打開方式
夏服
著短袖夏服時,淺月白色短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冬服
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襯衣下擺扎系于褲腰內,領帶下沿應與皮帶扣位置大致相當(著春秋服標準與此一致)。
法袍
1.法官在審判法庭開庭審判案件、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級儀式時應當穿著法官袍;
2.法官在出席重大外事活動、重大法律紀念、慶典活動時可以穿著法官袍;
3.法官在上述兩條之外的其他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其他人員在任何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
審判制服與哪些行為是不搭調的?
1.不得披衣、敞胸露懷、趿鞋、挽袖、卷褲腿和外露長袖襯衣下擺。
2.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不得留怪異發型。男性人員不得留長發(發長側面不過上耳沿,后面不過衣領)、蓍胡須,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頭;女性人員留長發者不得披散發,不得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3.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其他飾物。
4.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5.不得穿著審判制服從事與法院工作性質和工作人員品行不符的活動。
人民法院實行統一著裝,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也是維護法治尊嚴,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需要。法院工作人員要嚴于律己,自覺規范著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