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工作服是指在法院的工作者穿的特殊制服,現我國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等工作人員。
法官服裝是法官等法院工作人員在從事審判執法工作、參加重要公務活動時的職業服裝,具有莊重性、嚴肅性。法官服包括法袍、春秋裝和夏裝。法袍系法官開庭時穿著,春秋裝、夏裝系法官公務活動及重要集體活動時穿著。
法院的工作服有幾種?通過法院的工作服人員我們則可以斷定有法官法袍、審判服夏裝,審判春秋裝、冬季防寒大衣,以及法警工作服人員的警察制服。
法官法袍
當下我國法官袍在法庭審判中身著法袍,這種散袖口式長袍,黑色代表莊重、嚴肅;紅色前襟配有裝飾性金黃色領扣,與國旗的配色一致,體現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性質。2010式法袍取消了領口小法徽,將大法徽圖案繡在法袍左前胸位置,前胸為4粒金黃色裝飾扣,法袍領口、袖口的圖案統一為金黃色。這種法袍,是人民法院確定的“2010式審判服”中的法庭服裝。
審判服夏裝/春秋裝
新款審判服夏裝既注重服裝的莊重性、嚴肅性,也注重體現職業服裝的美觀大方;寓意人民法官依法行使審判權、執行權,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有利于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嚴謹、端莊的職業形象,對維護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形象具有積極意義,對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具有重要作用。
法警工作服
司法警察著2018式人民警察制服,佩帶人民警察警銜肩章。胸標字樣為“法院”或“檢察”,臂章長城上方字樣為“法院”或“檢察”。警號為六位數字,前兩位代表省,中兩位代表所在的地市,后兩位為法警本人編號。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對于法院的工作服有幾種這個問題都已經明白了,人民法院實行統一著裝,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是維護法治尊嚴,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