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款法官夏裝既注重服裝的莊重性、嚴肅性,也注重體現職業服裝的美觀大方,今天,借著換裝季,法院制服廠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法院制服審判制服,到底應該怎么穿?
法官制服的總體穿著要求
1.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
2.審判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審判制服不得與非審判服裝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3.著裝換季日期視各地季節、氣候、溫度變化情況,由各級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統一要求。
常見的著裝不規范的4個方面
一是著夏服系領帶不規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著短袖夏服時系領帶。按照《著裝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著短袖夏服時,不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著長袖夏服時,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二是著春秋服、冬服時內穿衣服不規范,穿的是五花八門,什么顏色、什么樣式的都有。按照《著裝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著春秋服、冬服時,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襯衣下擺扎系于褲腰內。
三是佩帶法徽的位置不規范。按照《著裝辦法》第第十條規定,法徽佩戴位置為: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與口袋上沿平齊。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駁頭裝飾扣眼處;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與男式制服相同位置。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門襟與袖籠之間中央處,高度為第一紐扣與第二紐扣之間二分之一處。法袍在制作時法徽已繡好,不再單獨佩戴。除法袍外,在其他場合執行公務、參加集體活動、會議及大型集會時均應佩戴小法徽。
四是穿著審判制服時女性有披散發、佩戴首飾等現象。按照《著裝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穿著審判制服,應當做到服裝整齊潔凈,儀表端莊得體,注重禮儀規范,嚴格遵守女性人員留長發者不得披散發,不得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其他飾物。
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審判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審判制服不得與非審判服裝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一)不得披衣、敞胸露懷、趿鞋、挽袖、卷褲腿和外露長袖襯衣下擺。
(二)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不得留怪異發型。男性人員不得留長發(發長側面不過上耳沿,后面不過衣領)、蓍胡須,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頭;女性人員留長發者不得披散發,不得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其他飾物。
(四)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五)不得穿著審判制服從事與法院工作性質和工作人員品行不符的活動。